发布时间:2022-04-07浏览次数:165
中新网12月7日电 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近日,吉林省磐石市公安局法制大队紧紧围绕“宪法宣传周”工作职责,着力开展“宪法宣传周”和法律法规宣传系列活动。
在活动中,通过现场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发放宪法教育必读手册及各种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积极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让群众更深了解法律观念,强化民防意识,共建平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和地位。
此外,为进一步提升磐石市公安局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台阶,磐石市公安局扎实开展取保候审及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针对涉案财物管理和取保候审问题情况复杂、原因多样的实际情况,磐石市公安局采取“自查自纠、集中督察、整改纠正、完善总结”四步骤,以引导单位自我整改为主、集中纠正为辅的工作思路,以“案件底数清、涉案财物清、存在问题清、问题整改到位”的“三清一到位”工作法,全面排查清理、整改纠正问题。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法,围绕“取保候审环节、涉案财物扣押环节、涉案财物保管环节、涉案财物处置环节、垫付医疗费等其他财物处置”五个方面,一案一档、一单位一清单,列出具体问题,指导单位切实整改。
近期,磐石市公安局召开推进部署会议,宣读了《磐石市公安局积案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积案清理范围、整治工作实施步骤和具体工作要求。会议一并通报了吉林省第二次久拖不决刑事案件交叉互检情况,各执法办案部门对磐石市公安局319起久拖不决刑事案件进行逐案认领。
会议提出,要始终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和着力点,通过积案专项清理整治和全省第二次久拖不决刑事案件推进工作,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加快依法办结,切实维护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确保12月底前积案清理率达到100%,久拖不决刑事案件办结率达到100%。
通过活动取得良好效果,现场群众表示,普及宪法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对于保护自身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有序,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完) 【编辑:刘阳禾】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朱志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朱志强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插手学校项目采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职工录用、职务晋升、招生录取、联合办学、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朱志强身为高等院校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贿赂;擅权妄为,大肆利用职权在招生录取等工作中敛财,破坏教育公平,严重侵蚀所任职领域政治生态,严重损害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黑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朱志强开除党籍处分,由黑龙江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朱志强,男,汉族,1960年12月生,黑龙江佳木斯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哈尔滨体育学院科研处处长,院长助理,党委委员、副院长,党委副书记、院长;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3年1月不再担任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编辑:梁异】